考試分發
-
考試分發報名資格
- 必須為高中、高職畢業或同等學歷,應屆生重考生均可參加。
-
考試
- 採計分科測驗和學測為主,少部分科系採計術科考試,也有部分校系會將「英聽」列為檢定項目。
- 大學校系於校系分則中,可自學科能力測驗、分科測驗及術科考試中採計 3 至 5 科,其中分科測驗至少 1 科,依其計算總成績,擇優錄取。
-
篩選方式
- 每位考生最多可填寫 100 個志願。
- 檢定及採計:
- 第一步,考試成績檢定。校系會先針對「學測」及「英聽」成績設立檢定標準。但也有校系完全對「學測」或「英聽」不設立檢定標準。學測檢定標準分為:「頂標」、「前標」、「均標」、「後標」、「底標」五種。英聽檢定標準為:A級、B 級、C 級。
- 第二步,採計科目及加權。學測、分科測驗及術科考試中採計 3 至 5 科,其中分科測驗至少 1 科。若有採計學測科目,則須將成績換算成 60 級分。其採計科目,分別在「不加權(× 1.00)」、「加權 25%(× 1.25)」、「加權 50%(× 1.50)」、「加權 75%(× 1.75)」、「加權 100%(× 2.00)」等方式中,擇一方式予以加計總成績。
- 最後,同分參酌。前述分發程序,如遇校系採計科目加權後總成績相同時,依同分參酌順序逐科比較成績,擇優錄取。
- 簡章舉例
-
114年考試分發重要時程
時間重要行事項目114/06/05(四)~114/06/17(二)114分科測驗考試報名114/07/08(二)查詢應考資訊、公布試場114/07/11(五)~114/07/12(六)114分科測驗考試日期114/07/29(二)114分科測驗成績公布、寄發成績通知單114/07/29(二)~114/08/01(五)申請成績複查114/08/01(五)~114/08/04(一) 16:30止114分發入學志願選填114/08/13(三)114分發入學錄取公告114/08/13(三)~114/08/15(五)申請分發結果複查114/08/22(五)公布「分發複查結果」